*.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佰元整(¥***)(保证金不计息)。
*.租赁标的的承租主体不得随意改变。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租赁的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给他人或变相买卖使用权、不得更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承担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如果在出租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主体,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直接收回房产并没收全部押金,由此产生的*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负。
*.在租赁期间,其物业管理、电、水、工商、税务等*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办理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其复印件交给出租方,并在原合同上加盖公章。
*.承租方若超过**天不交纳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产,没收全部押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