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西安融军通用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号创业园*区**号*单元*层*****室) | 法定代表人 | 辛荣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标准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张和平 | **.******* | ||
西安西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
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 | ||
西安科技大市场创新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陕西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已全额实缴完毕。*、本项目基础服务费及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法定代表人 | 赵刚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办公会纪要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西安融军通用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个工作日内*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本方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②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