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预算金额:****.*****万元/年(其中第*包***.*****万元/年,第*包***.****万元/年,第*包***.**** 万元/年,第*包***.****万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年(其中第*包***.*****万元/年,第*包***.****万元/年,第*包***.**** 万元/年,第*包***.****万元/年)
*、采购需求:*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个包段,第*包采购医用脱脂纱布、无菌手术刀片等耗材配送服务,第*包采购蒸汽灭菌指示胶带、酒精消毒液等耗材配送服务,第*包采购透析液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液等耗材配送服务,第*包采购组织固定液、自粘伤口敷料等耗材配送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分投也可全投,但须按包段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且只允许中*个包。按包段顺序进行开评标,若某供应商在前*个包段被推荐为成交人,则在后面的包段中该供应商可以参与投标,但不推荐为成交人(本项目的开标先后顺序:第*包→第*包→第*包→第*包)。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次采购合同期*年,合同*年*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售价:*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分中心-开标**室(*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期*号商业楼西楼)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事宜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安市皋城西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年**月**日
*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昶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子岭东路新邦医疗*号楼(*层、*层、*层)、*号楼(*层***室、*层、*层)
中标金额:*******.**元(整体下浮率*.**%),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第*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提供透析液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液等耗材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两年(本次采购合同期*年,合同*年*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权霞良、彭红、周海燕、杨林、葛立松、洪菲、郭庆
*、中标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安市皋城西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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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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