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批共*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变更)工作。现将通过审查核验的土地估价机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本批公示的机构与前***批公示的机构信息不同,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
如对该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反映,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陶娟
联系电话:****-********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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