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发国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及25326.7346万元债权
招标公告
深圳水发国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及25326.734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深圳水发国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及*****.****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挂牌金额*****.****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挂牌价格***.**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万元,若形成溢价为股权溢价。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深圳丰泰创沅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济南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转让方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 |
分享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