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江苏省分公司拟对****年**月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年*月**日,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孳生息****.**万元,债权合计*****.**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凡先前参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务减让或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号斯亚财富中心**楼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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