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吉职院发〔****〕* 号)文件精神,经*级学院初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经学工处审核通过,现推荐曾泽宇等**名同学为****年秋季学期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具体资料可到学工处查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月**日-**月*日)。
广大师生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在**月*日前,署真实单位(班级)、姓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人:欧阳晓明熊玥
*:****年秋季学期特困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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