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民办教育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市教体局拟定了《新余市属民办学校年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修改建议(请*并注明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发送到电子邮箱:
*.纸质件寄送至:江西省新余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楼***室,注明“意见反馈”。
电子邮件及来函请注明“新余市属民办学校年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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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教育体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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