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城自资告字[2024]15号)
招标公告 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城自资告字[2024]15号)
更新时间 2024-11-28
关键词
山东省   拍卖,自然资源
还不是会员?马上来注册查看所有信息 查看更多
出让公告
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城自资告字[****]**号)
青城自资告字[****]**号      ****年**月**日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城阳区城阳街道春城路以东、礼阳路以北
年限: **.**年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
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宗地的竞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个工作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进行。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城阳区顺城路*号   联 系 人:赵硕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收藏

热门推荐

项目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招标公告> 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城自资告字[2024]15号)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