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号*号楼*层**号、**号;(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两证)房产*套。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及可移除的装修、装饰部分,具体以房屋成交现状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照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天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前向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对竞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年**月**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租赁合同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如因该标的物的租赁情况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案外人或者买受人等利益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解决,异议、复议审查期间或者案外人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无法为买受人办理交付,需等待审查或者审理结果,再行决定是否交付以及何时交付。如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租赁法律关系成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承继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及时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款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税收缴纳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致),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收。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顺延,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营业部
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品咨询电话:****-********(刘法官)
联系地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河南省郑州市贾陈街与汉月路交叉口)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