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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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医疗保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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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号),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内容

按照“*次提交、*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申报范围

自**月*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位编码的西药、**位编码的中成药和**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操作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省级核验挂网。试运行期间,我省将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年*月*日正式上线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挂网咨询方式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设置“医药咨询”服务窗口,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下面对面”和“线上电话”双通道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长江路***-*(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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