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企业名称 | 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设立时间 | ****年*月*日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号院*号楼*-***室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曹付 |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
企业总人数 | 共计:**人 | ||||
在编**人,在岗**人 其他*人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否√ | ||||
前*位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
北京普莱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
北京*里道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 **** 年度审计报告 | ||||
审计机构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以下数据出自 **** 年 * 月 ** 日的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总资产 | ****.** | ****.** | |||
流动资产 | ****.** | ****.** | |||
现金及银行存款 | |||||
应收账款 | |||||
其他应收款 | |||||
长期投资 | ***.** | ***.** | |||
固定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
总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
其他应付款 | |||||
长期负债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主要固定资产 | |||||
主要无形资产 | |||||
内部决策 | 内部决策 形 式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其他____ | |||
优先购买权 | □*.原股东放弃 √*.原股东未放弃(□场内行权、□场外行权)□*.其他____ | ||||
其他需要披 露 的 内 容 | *.本次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未实缴注册资本金由受让方按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实缴义务。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 人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号**层 | |||
法定代表人 | 贾飙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自 然 人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交易说明 | 持股比例 | **% | 拟转让比例 | **% |
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 其他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 标的名称 | 新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分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交易价款 结算方式 | √*.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自行结算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 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部分。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退还。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竞价产生受让方的,北交所以竞价产生的交易价格为标准计算收取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若只产生*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转让底价竞价的;(*)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
*、披露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 | **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交易方式 | 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次报价□、 权重报价□) □*招投标 □*拍卖 □*其他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项目负责人 | 杜经理 |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部门负责人 | 刘经理 | 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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