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除草设备比选项目进行比选,特以公告形式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除草设备比选项目
*、比选内容:本项目共*个包,采购*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除草设备*批。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使用单位*拖拉机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飞管部*拖挂式割草机台*康定机场*台*雾炮车台*西昌青山机场*台、攀枝花机场*台、巴中机场*台、红原机场*台
*、比选控制价:***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已落实。
*、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拖挂式割草机、雾炮车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唯*代理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选。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近*年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处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比选人,都不得在本比选项目中同时参与比选。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般纳税人资格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比选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近*年至今没有因腐败、欺诈等不诚信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中标(选)资格或被废标(选)的。比选申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近*年与比选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比选申请人及参选品牌产品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业主退货处理。
(*)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比选,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按要求缴纳了比选保证金。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官网售卖或现场购买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官网购买地址:我司指定网站(****://***.****************.***/)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现场购买地址:*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号*栋*座**楼(志康大厦)。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比选时间、地点:****年**月**日**:**,*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号*栋*座**楼。
*、本项目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上公布刊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南*路*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号*栋*座**楼(志康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仅限技术咨询)
财务咨询电话(包括保证金、发票、通知书):***********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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