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 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招标公告 【江津区】 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更新时间 2024-11-29
关键词
重庆市   食堂,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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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中学校[联系方式]高中食堂新建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江津中学校[联系方式]高中食堂新建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致。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补遗通知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修改为: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年,指投标人在****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

工程造价:****万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业绩即满足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指标存在不*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其他要求中:“(*)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招标人: 重庆市江津中学校[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恒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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