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起至**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党群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商业综合楼*间商铺使用权拍卖。商铺使用权按间拍卖,具体如下:
商铺编号 | 面积(㎡) | 单价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号 | **.** | *****.* | ** |
* | *-**号 | **.** | *****.* | ** |
* | *-**号 | **.** | *****.* | ** |
* | *-**号 | **.** | *****.* | ** |
* | *-**号 | *层***.** | *****.* | ** |
*层***.** | **** |
*、注意事项:
*.以上标的商铺按单价起拍价拍卖,设有保留价。
*.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若本次拍卖标的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经营业态规定为无环境污染、无噪音行业。
*.本次拍卖商铺中的水、电、污水、燃气、通信网络等入户安装与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本次拍卖商铺无不动产权证,拍卖成交后,以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为最终确权依据。
*.参与报名竞买的人员须有良好的信用,且无犯罪记录。若与委托方有经济、法律纠纷的人员,谢绝参与本场拍卖会。
*、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请有意参加竞买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月*日下午*时前到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党群服务中心*楼***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为每间商铺**万元,以银行入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拍卖成交后,由于南张浜商业综合楼目前整体尚未竣工验收,会影响买受人商铺使用,所以商铺尾款打款时间延后至南张浜商业综合楼竣工验收时间,南张浜商业综合楼竣工验收后*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相应尾款(成交价款以及每间****元的拍卖佣金),并办理后续手续。
户 名: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张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长兴农商银行新塘支行
账 号:***************
*、联系方式: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网址:***.********.*** (微信公众号: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体育场路***-*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面)
联系人:
***********(陈女士) ***********(陶先生)
现场看样联系人:
****-*******(陈会计)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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