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废弃物资处置-废铝屑 、废木材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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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废弃物资处置-废铝屑 、废木材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标的按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本次转让标的以“**”为计量单位进行称重和计价,最终成交金额为成交单价×实际称重数量(净重)。若本次交易标的称重发生费用,称重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对称重方式有异议,可要求国家的计量机构进行裁定,相关费用由有过错方承担,若均无过错,由提出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系生产废弃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合法、合理、谨慎进行处置,不得用于原生产用途;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使用的废旧材料不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到现场查证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成交后,受让方在标的物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装卸、搬迁、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给转让方或任意第*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同时要保证转让方其它的建筑物不能受到损坏,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预估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移交时,受让方在转让方的监督下现场过磅称重并签字确认《称重重量确认书》;若现场无法称重,转受双方需开车前往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最终依据《称重重量确认书》,计算双方成交金额并签字确认。前往指定地点和称重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标的重量为预估重量,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基数按预估重量计算。如移交数量不足挂牌数量的,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本次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按照转、受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金额结算。**.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按照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出具发票。**.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方延峰,联系电话:*************.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信息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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