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石嘴山市蓝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秉钧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保安押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银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于增水 | **.******* | ||
姜洁 | **.******* | ||
马建国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华(宁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石嘴山市蓝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职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银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文化城*区*栋***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刘婧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银川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人才集团公开转让*维金盾和石嘴山蓝盾国有股权的批复(银国资发〔****〕***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石嘴山市蓝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个工作日内*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在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方承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方承诺确保最终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占被收购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以上。若受让本项目股权后,达不到上述要求,同意通过增资扩股或进*步收购企业其他股东股权的方式,最终达到上述要求;(*)本方已知悉并同意《石嘴山市蓝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不得为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确保最终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占被收购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以上。(特别提示:若受让本次转让的国有股权后,达不到上述要求,需要通过增资扩股或进*步收购企业其他股东股权的方式,最终达到上述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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