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医院配镜中心招租项目
信息披露日期:****-**-** 至 ****-**-**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仁怀市人民医院配镜中心,出租面积约为***平方米(包含*间验光室**平方、*间斜弱视训练室**平方、*块配镜材料展区**平方,共计***平方)。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 否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中标方需和仁怀市人民医院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标的竞价涨幅:如有竞价,每次增幅价在上*次竞价的基础上涨幅价不低于*****元或是*****元的整数倍。*.本次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已办理产权证。*.*次消防已通过。*.其他租赁限制条件:(*)承租方必须在我院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商业活动,办理工商许可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所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且由正规渠道进货,接受医院以及相关部门监督。超出经营范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消防规范且拒不整改的,医院有权收回招租标的并中止合同。(*)承租方对招租标的资产负有保全责任,对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研究同意方可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费用不予补贴,所有固定装修物品归医院所有。(*)承租方对招租标的区域安全、防盗、防火、卫生等方面负全责,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经营。应接受医院管理部门的统筹和监督,服从医院的统*管理。(*)经营期间如遇招租方特殊需要或政策规定要求收回招租标的时,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医院应退回履约保证金并予以*%的合同履约金补偿。(*)承租方因特殊情况需终止承租,应提前**天提出申请,并恢复场所原有格局,医院予以扣除*%的合同履约金作为违约金。(*)意向承租方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合同期间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参与项目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招租方有权对承租方价格进行监管,当承租方价格超过市场价并不能提供相应依据,承租方应立即整改方可继续营业,整改期内租期照算。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承租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单位,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竞租前*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承租方须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提供专利证书;*.承租方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眼科专家*人及以上,提供眼科专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承租方拥有*家及以上公立医院合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承租方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质量管理认证证书;*.承租方拥有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经验,提供与近视防控中心医院的合作协议。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医学验光配镜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年 ■*-*年 □*-**年 □**年以上 | *年(无市场培育免租期) | |||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 递增率:无递增率 | ||||
租金付款方式 | □*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支付方式: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付的方式进行支付,于开始营业前**日内缴到医院指定账户。 | ||||
资产租赁履约保证金(元) | ******元 | 退还履约保证金约定:(*)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私自转租;(*)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逾期超过**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如不存在违约情况,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应将履约违约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 ||||
其他 | *、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若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承租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单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意向承租方登记表;*、交易保证金须知;*.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租前*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须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眼科专家*人及以上,提供眼科专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资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意向承租方须拥有*家及以上公立医院合作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意向承租人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意向承租方拥有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经验,提供与近视防控中心医院的合作协议。(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账号:**********************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