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城镇新华路中段西侧(新华路45号1幢20号)第4层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莘县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城镇新华路中段西侧(新华路45号1幢20号)第4层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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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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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莘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莘县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城镇新华路中段西侧(新华路**号*幢**号)第*层房产

权属证书号:莘(图书馆)字第*****号;规划用途:办公;建筑面积:****平方米,依据《执行笔录》纳入范围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成年限:****年;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层数: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层.(详情自行查看评估报告)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法院无统*安排。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日内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的拍卖余款”。

户 名: 莘县人民法院

账 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淘宝技术咨询:***-***-****

莘县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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