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南宁市武鸣区****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挂牌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挂牌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 -**-*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与宝源北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审批号:******-****) | *****.** | 工业用地 | **年 | ≥*.*且≤*.* | ≥**% | ≥*%且≤**% | *** 万元 | *** 万元 |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剩余的**%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③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开工后*年内竣工。④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⑤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用于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亩,年工业总产值不少于人民币***万元/亩,年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亩。⑥地块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须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履约保证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等,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竞买。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入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下载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鸣城区兴武大道***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人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止(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鸣城区兴武大道***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女士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①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营业部
账 号:************
②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武鸣支行
账 号:*******************
③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④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农行武鸣聚宝支行
账 号:*****************
⑤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
账 号:***********************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年**月*日
南宁市武鸣区****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挂牌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挂牌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 -**-*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与宝源北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审批号:******-****) | *****.** | 工业用地 | **年 | ≥*.*且≤*.* | ≥**% | ≥*%且≤**% | *** 万元 | *** 万元 |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剩余的**%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③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开工后*年内竣工。④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⑤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用于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亩,年工业总产值不少于人民币***万元/亩,年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亩。⑥地块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须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履约保证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等,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竞买。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入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下载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鸣城区兴武大道***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人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止(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鸣城区兴武大道***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女士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①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营业部
账 号:************
②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武鸣支行
账 号:*******************
③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④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农行武鸣聚宝支行
账 号:*****************
⑤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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