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英斯凯药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持有的报废设备*批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长寿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在报名时需提交由意向受让方和转让方签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对标的进行报废、拆解、拆除。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说明显示:转让方已对处置标的进行残余物料的清理,但不排除设备、管道等设施中仍然残留生产原料、有机副产物、废水、废气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废物的可能。受让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对标的内部再次进行清理。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标的交接前,受让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处置完成后,由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本次交易涉及的*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
**、转让方负责在合同生效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结清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签订《标的交割清单》,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品质、质量、数量等)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完整无损坏,不保证标的使用性能,自标的现场移交受让方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存放地为租赁性质(长寿区李家坪川染园区内),原则上不得对场地内建构筑物进行破坏,确需拆除的,由受让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需在标的移交后**个日历天数内完成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逾期则*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标的在拆除、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切安全、环保责任(包括对第*方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若与公告披露数量有出入,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作调整。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现场踏勘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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