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陇西县巩昌镇新街巷1号金龙大厦1-301(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陇西县巩昌镇新街巷1号金龙大厦1-301(变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04
关键词
甘肃省   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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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新街巷*号金龙大厦*-***。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增价幅度:*****元。 *、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史法官)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标的物交付所有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陇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西县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史法官

监督电话:****—*******,陇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 网址: ****://*******.**.***/****.****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陇西县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新街巷*号金龙大厦*-***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拍品所有人

陇西县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拍品现状

用途及性质

商业用地

产权证

甘(****)陇西县不动产权第*******号

租赁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新街巷*号金龙大厦*-***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见调查表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史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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