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蜀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处置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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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川蜀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处置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川蜀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受让方结清成交价款后方可进场搬运(视为移交)。从进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运、清场工作。受让方须配备足够的转运设备及装卸人员,若逾期未完成拆卸、搬离、运输、清场等事项,则视为放弃剩余标的物。*、转让方将该资产交接给受让方后,在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存放时间较久,有可能存在部分资产遗失或损坏,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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