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弱电智能化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_****/*****.****************=********************************)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芝兰路**号
联系人:顾向荣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号绿地云都会大厦*幢***室(南京地铁*号线*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人:*玲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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