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路院区外科楼中央空调系统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数字证书”--**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将后缀名为“.****”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全省通用。
(*)“**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潜在投标人的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情况、设施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和测量,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确认书经采购人后勤处负责人签字确认,投标时将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现场踏勘联系人:何轩;联系电话:***-********,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下午**:**-**:**。现场踏勘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联系方式]鼓山路院区;未按要求踏勘现场或未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扫描件的潜在投标人,评审小组评审时对其项目供货方案最高按“第*档,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档次计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宁区文靖路**号
联系人:王士婷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士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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