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年**月**日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作如下修改及澄清。
*、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第*.*款修改为: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对应修改为:
*.*.**.*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 |
最高报价值 | 最高报价值人民币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 |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不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 元(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最高限价为:【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 元(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 *.** %。 | |
*.*.**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合计人民币 *******.** 元。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统*修改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及说明
疑问*:请问是否能提供***版本图纸?
回复:可以,随本补充通知*同发出。
*、对合同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对****年**月**日发出的施工合同第*部分专用条款**.*款第*条对应内容修改为:
*、各可调因子权重与定值权重之和必须等于*
(*)本工程各可调因子权重和定值权重分别为:
*、人工(**.**)%;
*、水泥(*.**)%;
*、砂(*.**)%;
*、石(*.**)%;
*、砌块(*.**)%;
*、沥青(*.**)%;
*、沥青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
*、管桩(*.**)%;
**、钢筋(*.**)%;
**、钢材(*.**)%;
**、铜材(*.**)%;
**、机械用燃油(*.**)%;
**、定值权重(**.**)%。
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作废,请投标人以本补充通知招标文本**.*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内容的*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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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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