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年第*批废旧资产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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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年第*批废旧资产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披露事项*、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的废旧资产。*、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转让,从废旧资产处置合同生效之日且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签订报废资产现场处置交接清单视为交接完成),自交接完成且价款支付完毕后标的物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标的物离开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存放地后由受让方负责管理,出厂后标的损毁、灭失以及相关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引起外的其他*切交易风险。*、受让方在搬迁、清场工作中,如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任何第*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交易标的标识区域内现场清点核实的废旧物资进行拆解施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拆解、装运未经双方现场清点、签收的其它物资。*、受让方在拆卸、搬迁和运输标的的过程中,对施工作业现场 安全负全面的主体责任,需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并认真落实好安全、消防防护措施。施工中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印交转让方备案。*、涉及明火作业时,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及消防措施,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人员须持证上岗,确认无火灾、 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施工中涉及的明火作业的人员操作证应复印交转让方备案。*、涉及交叉、危险作业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交叉、危险作业 的规定,并对其作业安全区负全部主体责任。*、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需使用起重机起吊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办法》执行。**、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需使用氧气、丙烷等气体气瓶的, 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受让方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提前进行装运。受让方在交易标的的拆解、切割、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交易标的使用单位 管理人员或转让方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管。在装运交易标的时,必须通知转让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清点,不得装运与交易标的无关的其它任何物 资。在整个施工作业中,应佩戴好劳保用品,不得流动吸烟,做到工完场清。**、受让方在运输交易标的的过程中,必须保证现场以及运输路 途中安全和清洁。**、受让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凡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切责任损失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对废钢铁处置涉及的运输、包装及其他费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交易标的离开转让方地点,标的物毁损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投资人参与报名需提交《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环保承诺书》。**、其余详见《废旧资产处置合同》**、本次标的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相关税务规定的税率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税率请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核实清楚,成功报名后视为受让方已完全认可该事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废旧资产处置合同》以及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转让方单位性质特殊,现场看货实行预约集中看货。现场看货时须出示有权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和有权部门颁发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证照或书面证明材料。勘察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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