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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
以中标人承诺的最短交货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湖北黄石指定仓库(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园长乐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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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原湖北鑫力井
巷有限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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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对人
合同相对人为黄石市金通物资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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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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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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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框架标,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自框架协议签
订之日起计算),每批次订单需求数量、产品不固定,但产品限定在报价清单范围内,
以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办理结算。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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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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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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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需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不保证合同周期内完成清单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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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无法保证报价清单中全部产品名称和件号保持*致的情况,投标人应核
实报价清单中产品名称和件号是否*致,若发现不*致的应书面与招标人进行确认,
并以招标人确认后的名称或件号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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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件必须为原厂正品件。
合同生效后,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原厂正品件来源
证明资料,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供方无法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需方将依据合同约定对供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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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石棉等非金属材质件,要求为未拆封件,不得出现老化现象;钢制、铁
制等金属件,不得为拆车件,要求外观无锈迹、无磕痕和毛刺。滤芯等保养件,应做
好单个密封包装,防止海运途中水汽腐蚀生锈。要求库存时间不超过*年(生产日期
开始计算*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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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组成:
单价为运送至湖北黄石指定仓库的总费用,含产品出厂价、利润、资金成本、运输
费用、出厂包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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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价格。本价格将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除双方另
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