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自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房登记科 联系方式: ****-*******
登记机构: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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