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大田庄村村南养殖小区内10号地3亩土地经营权
招标公告
宁河区岳龙镇大田庄村村南养殖小区内10号地3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大田庄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大田庄村村南养殖小区内**号地*亩土地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仟*百*拾元整,¥****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承包方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保证金转为押金,可用于支付承包费。
*、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
*、承包期满后,任何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
*、该地块存在地上物,若非地上物所有方承包该地块,需承包方自行解决地上物腾退问题,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该地块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
*、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方必须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发包方,并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发包方有权重新组织发包,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不退。
**、该项目出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转出用途 |
畜牧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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