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招标公告 砚山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更新时间 2024-12-18
关键词
云南省   小型水库物业,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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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建设规模: 全县**座小型水库实现物业化管理、专业化养护,其中:小(*)型水库**座、小(*)型水库**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水务局[联系方式]****-*******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县水务局[联系方式] 经办人: 田冲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经办人: 董捷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砚山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全县**座小型水库实现物业化管理、专业化养护,其中:小(*)型水库**座、小(*)型水库**座工作内容:(*)物业化管理:包括小型水库工程的巡查检查、安全监测、运行操作等技术性工作,以及保洁、绿化、割草、安保等劳务性工作,以及开展管理过程中的办公耗材、水电开支等。(*)专业化养护:根据上级下达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科目”规模,结合本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内容计划确定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年任意*年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如为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扫描件*社会保险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承诺书。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注:在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信息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
*****-**-**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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