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高铁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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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确定的策划方案、效果图、制作工艺图和清单完成制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联系部门:江苏*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号矿大南都*号楼***室(*)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意向链接:****://***.*.***.***:****/****/***********?****=****&***;*********=********-****-****-****-************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路***号
联系人:牛树银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江苏*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号矿大南都*号楼***室
联系人:马璇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马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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