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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受宁德市蕉城区宁鑫医药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租赁标的:
*、项目编号:*****************
*、竞价标的:
序号 | 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挂牌价(元) | 租赁期 | 交易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 | 位于蕉城区***中路**号*层部分资产(现*维码门号**号)原哈雷慧星店(*) | 约*** | ****** | *年 | ****** | *个月租金 |
备注 | 以上标的租赁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标的以现状为准。 |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 为单位)
*、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用、办公。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 号: **** **** ****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其他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易方式:网上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承租人。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详见《操作手册》。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若竞价结束前无竞价人报价,公告期限自报价结束之时起顺延*个工作日,如有竞价人报价,本项目即告终止或另行通知。公告期限顺延*个工作日后仍无竞价人报价,公告期限以*个工作日为周期继续顺延,直至****年*月**日止)。
*、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年**月**日下午**时整。看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意向承租人自行联系到标的地看样,注: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整,限时报价时间:****年**月**日*:**整,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须提供(*)项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经意向竞价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大厅竞价。
*、澄清、修改疑义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义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或口头疑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缪女士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操作管理员电话:****-*******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号(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楼产权交易部 )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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