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炎陵县鹿原镇金花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第*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投标人: |
炎陵县鹿原镇金花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第*标段,编号:*******************,保证金账号:********************-*****,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结束,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退回至各投标单位账户(名单如下)。请各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后自行回单位财务查询到账情况。已缴纳保证金但不在名单上、或名单上信息有误的投标单位请提交退款申请和保证金转账凭据到*楼大厅*号窗口办理退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如有疑问请致电:****-********。 |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月**日 |
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退款时间 |
* | 湖南昱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株洲市佳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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