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蓝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号万科城*期**幢*****车位。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如参与竞买人未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前*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竞买人可自行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拍卖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通知。
*、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为承租人。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蓝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蓝田县支行,账号:*******************),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式*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式两份)到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蓝田县玉泉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个月内交付;本院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本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拍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业务咨询请勿打)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玉泉路**号
网址:****://*****.**********.***/*****.*****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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