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20
关键词
甘肃省   室外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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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采购单位 甘肃博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 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工程-施工 *******.**(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已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甘高法行装〔****〕***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博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建设内容: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项目预算:***.******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

    *.标段划分:共*个标段,选择*家中标单位。

    *.报价方式:*次性报价。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

    (*)建造师*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量(检)员*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机械员*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致。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报名并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公告要求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须为***格式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及要求

    参与投标报名的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竞价时间及要求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前提交报价。

    *.本项目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次性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次重审。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结果公示

    *.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个日历天。

    *.本次竞价完成后,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致的投标文件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包含公告要求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到甘肃博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金润国际写字楼*楼***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因系统设置无法更改的因素, 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中显示的采购单位均显示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在此予以澄清,“甘肃博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仅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实际采购人为“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地    址:泾川县城北新区站前路*号

    联 系 人:冯文华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博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金润国际写字楼*楼***室 

    联 系 人:汉先生            

    电    话:***********

  •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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