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云阳县磨刀溪流域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重庆市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云阳县富云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重庆市云阳县富云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货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云阳县 龙角镇、凤鸣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能源货车车头**个
*.*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人民币***万
*.*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新能源货车车头(货物名称)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 交货地点: 龙角镇
*.* 交货期: **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年*月**日
*.*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标段中,*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品牌同*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有),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云阳县富云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
*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龙角镇泉水村**组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号**-**-* |
联系人: |
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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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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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云阳县磨刀溪流域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新能源货车车头采购标段)(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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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峡银行*龙坡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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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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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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