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 | 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隆安县城厢镇小林村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系数(%):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备注: | 该地块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小林村,宗地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纺织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高度≤**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及隆安县城厢镇城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 地块红线范围及地上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厢镇政府负责确认并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持有与隆安县投促中心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授权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于****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室举行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出让合同的付款方式
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剩余的**%成交价款*年内付清。
(*)土地交付
按现状交付,地块红线范围及地上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厢镇政府负责确认并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号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
银行账号:******************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南宁)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中国土地市场网)
主办单位: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
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 | 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隆安县城厢镇小林村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系数(%):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备注: | 该地块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小林村,宗地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纺织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高度≤**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及隆安县城厢镇城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 地块红线范围及地上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厢镇政府负责确认并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持有与隆安县投促中心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授权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于****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室举行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出让合同的付款方式
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剩余的**%成交价款*年内付清。
(*)土地交付
按现状交付,地块红线范围及地上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厢镇政府负责确认并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号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
银行账号:******************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南宁)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中国土地市场网)
主办单位: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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