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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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台县赤城街道迎春路**号(合岚轩小区临街商铺)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受让方被确定后,成交价*%的交易服务费会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里自动扣除,剩余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由委托方通知受托方再行退回(不计息)。*.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本次转让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标的物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所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且仅对现有的资料进行解释,资料不足部分,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旦报名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切现状(包括缺陷)。竞得标的后发生的*切问题均与本公司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次转让标的物产权权属明晰,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本公司所发出的资料中介绍的标的物面积、数量、图纸等仅供参考,其实际面积以实测登记发证面积为准,办证时如果与本须知载明面积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本次转让房屋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及买受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产权办证过程中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成交后,买受人凭《资产交易合同》、身份证、付款凭据、房屋产权资料到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证窗口办理不动产证,须委托方配合的,委托方予以配合。*.本次转让标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均按照所属小区或区域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缴纳,该费用由买受人至交接日后开始计算并缴纳。*.买受人在按时足额支付全部价款、代收费等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可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在房屋移交过程中,买受人未及时受领标的物的,则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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