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设施升级、修缮维护项目(*)(标段*)合同公开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招标单位信用代码:******************招标单位签订人:陈林中标单位名称: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信用代码:******************中标单位签订人:冯炜豪合同金额:****万元招标控制价:****万元下浮率:*.**%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质量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合同主要内容:第*条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现有**个公园*个广场以及后期新接管公园及广场的设施提升、修缮、翻新、更换、改造等日常维护工作、国庆等重大节日的设施提升工作、各类专项创建工作涉及到的环境整治工作、上级领导调研线路涉及公园的设施提升整治工作、上级交办或会议确定由甲方实施的环境提升整治等工作,以及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下达的其他设施升级、修缮维护任务,具体以甲方下达的任务单为准。第*条 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根据甲方下达的设施升级、修缮维护任务书和具体要求实施。在本项目的实施期间,若乙方实施效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另行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工程任务,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反对。第*条 项目期限及实施方式:*. 项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项目限额:乙方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不能超过本标段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达****万元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在预算金额内的,按区财政局评审结果依据本合同有关支付规定据实支付;经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超过该预算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第*条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后,甲方按照本合同预算金额**%支付预付款,即¥ *******.** 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进度款:根据工程合同书、任务单、验收表、核实表、前后对比施工照片等复印件资料、财局下发的各核定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分期支付,该进度款每期支付额以区财政局每期核定的数额为准(含预付款数额)。(*)在区财政局审定的基础上,以上款项总和不得超过本标段项目的合同预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