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竞买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西安市灞桥区矿山路***号(东方花园)*幢*****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结构:剪力墙,规划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拍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是否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扣除保证金)等法律后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切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万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鼓楼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赵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咨询、看样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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