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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受南京鼓楼房产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委托,就其出租龙江阳光广场农贸市场大楼第*轴线至第*轴线部分*至*层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项目概述 | |
*.* 出租方: 南京鼓楼房产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 标的名称: 龙江阳光广场农贸市场大楼第*轴线至第*轴线部分*至*层房屋 | |
*.*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 坐落位置: 龙江阳光广场农贸市场大楼 | |
*.* 有无房产证: 无 | |
*.*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 建筑年代: 约****年 | |
*.* 出租用途: 商业 | |
*.*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 招租业态: 商业 | |
*.* 其他说明: | |
(*)楼层:*-*层。 (*)装修程度:简装。 (*)目前租赁状态:原合同****年**月**日到期,房屋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 |
*.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 租金价格(万元/年): ***.**** | |
*.* 租期(月): **个月 (无免租期) | |
*.*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 |
*.* 租赁押金(万元):首年租金的**% | |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仅限以租赁房屋作为工商登记场所,登记完成后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中将上述条款进行约定)。 *、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金融业;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详见*);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其他要求: | |
(*)租金增长方式:合同期内不递增。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 | |
*.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出租房产实际产权归属于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鼓楼房产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受托协助其完成该项目的挂牌招租、交易等事宜。 |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鼓楼房产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鼓楼区云南路**号 | |
*.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市鼓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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