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套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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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套房产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合同文本的,转、受让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以下简称“上述文本”),但双方签订的上述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上述文本未尽事宜或与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该《房屋转让合同》为项目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基于“浙交汇”平台披露的《房屋转让合同(样稿)》而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不得变更受让主体,交易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不*致的,均以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准。*.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由受让方负责,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法规向受让方开具含税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成交总价不变,*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标的房屋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交付时实际现状移交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转、受让双方在收到浙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标的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且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转让方按房屋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房屋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如有)等由转让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以现状交付,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如有其他各类需维修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况),均由受让方在成交后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房屋外观及内部结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均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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