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浔自然资规告字[****]第**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委托,经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定于 ****年*月**日,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拍卖出让宗地编号为浔****-**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屋顶光伏安装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浔****-**号 | 南浔区千金镇里浩村(千金镇****-*号地块) | *类物流仓储用地(农副食品加工),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关事宜:
(*)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经南浔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与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好高”认定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投资强度中设备投资比例不得低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时间内。
(*)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还须按“标准地”改革有关要求,另行与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天内由属地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赖先生 ****-*******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胡先生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年**月**日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浔自然资规告字[****]第**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委托,经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定于 ****年*月**日,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拍卖出让宗地编号为浔****-**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屋顶光伏安装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浔****-**号 | 南浔区千金镇里浩村(千金镇****-*号地块) | *类物流仓储用地(农副食品加工),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关事宜:
(*)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经南浔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与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好高”认定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投资强度中设备投资比例不得低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时间内。
(*)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还须按“标准地”改革有关要求,另行与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天内由属地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赖先生 ****-*******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胡先生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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