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岸区通江大道93号附3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岸区通江大道93号附3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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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南岸区通江大道**号附**号

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即**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南岸区通江大道**号附**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据评估报告所附产权证复印件显示:权证号:渝(****)南岸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所在楼层:临街*层,现出租作“木梓烨药房”门店使用,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

有抵押,有查封。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设施和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

标的现出租作“木梓烨药房”门店使用,现正常营业,室内分隔为*厅,有*阁楼,租期:****.*-****.*月(详情可看租赁合同,不带租拍卖),在商户处了解到物业费为*元/㎡,未了解到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所有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标的物产权人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署名,本院对该租赁合同不予认可,但考虑到该房屋现使用人刚承租装修不久,本院将在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收回房屋或是与现使用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详细了解标的物状况并审慎考虑参与竞买,本院不负责房屋的腾空和恢复原状。买受人办理完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后,标的物已经被收取的租金部分法院不负责代买受人追索,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追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本院已委托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安排,请拨打中财宝信呼叫中心:(***)-********、***********或关注“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成功。*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别说明

*、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标的物产权人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署名,本院对该租赁合同不予认可,但考虑到该房屋现使用人刚承租装修不久,本院将在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收回房屋或是与现使用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详细了解标的物状况并审慎考虑参与竞买,本院不负责房屋的腾空和恢复原状。买受人办理完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后,标的物已经被收取的租金部分法院不负责代买受人追索,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追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款材料【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切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中财宝信呼叫中心:(***)-********、***********

“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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