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环北路**号*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颖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人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
天津航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 ||
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完成后,转让方将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与其他申请资料*并提交。尽职调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号*-***幢*层***、***、***、*层、*层、**层北侧,*-***幢**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许多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其管理人股权转让退出事宜的批复(农银投资投资项目批复【****】**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在完成受让资格确认后*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个工作日内*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 本方承诺认同党的领导、支持标的企业党建工作,支持公司基金业务发展;*. 同意标的公司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以适当形式进行尽职调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同意转让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款*次性划转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已具备作为标的企业股东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本方承诺将应相关方的要求填报为配合标的企业完成股东变更所需的相关文件;*. 本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积极配合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投资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开展各项穿透股东尽调核查工作;**. 本方的直接股东、合伙人或穿透股东中均不存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境外自然人;**. 本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最近*年无偷、漏税记录、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没有收到过刑事处罚、无潜在风险;**. 本方满足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布相关规定,穿透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的直接股东、合伙人或穿透股东中均不得存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境外自然人(须对此予以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情况及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最近*年无偷、漏税记录、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没有收到过刑事处罚、无潜在风险(须对此予以书面承诺)。*.满足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相关规定,穿透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须对此予以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参与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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