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承包意向单位:
横山镇*石坂村骨碌塘塘坝整修及清淤项目(发包编号:****-****-***):
原发包文件承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年**月**日更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更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年**月**日更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发包文件中涉及到动态核查时间的均作同步修改,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发包文件条款执行。
各承包意向单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龙游县横山镇*石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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