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西路122号十一栋1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荔波县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西路122号十一栋1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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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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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西路***号**栋*号的房产的公告

                      执行案号:(****)黔****执恢***号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将于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西路***号**栋*号的房产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元

瑕疵说明:(*)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屋未腾空,室内家电、家具等生活用品不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腾空房屋具体时间视该案件执行工作进度为准,腾空过程中可能会对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定影响,本院腾空后的房屋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解决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对所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影响标的物使用的,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概不负责。房产的评估报告请意向购买人自行联系法拍助理咨询。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群体:权利人、承租人、共有人、公有旧房原住户、原产权单位。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有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买资格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如果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址:  *****://***.******.***/******/******/**-**********.***?****=**-**-*****-********#**

**、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荔波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日内到荔波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以上涉及的税费等有关项目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应的行政机关自行查询、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统*安排),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全国服务热线*****-*****。预约看样可在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资产交易服务”点击“预约服务”按实际操作可实现预约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该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为免费服务。

咨询电话:***********(杨经理,微信同号)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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