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江苏中广核金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所属*台辐照设备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转让江苏中广核金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所属*台辐照设备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中广核金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对交易标的结构、质量、数量、使用现状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本次交易标的以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已告知的瑕疵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邵玥,联系号码:*********** 。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