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巨自然告字[****]**号-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富强路以南、定魏线以东、东张庄村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时**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该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绿色建筑等,同时应配建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移交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巨自然技字[****]**号) 文件执行。 *、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自行踏勘,该公告宗地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晟荣达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富强路以南、定魏线以东、东张庄村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时**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该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绿色建筑等,同时应配建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移交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巨自然技字[****]**号) 文件执行。 *、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自行踏勘,该公告宗地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晟荣达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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